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划重点!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亮点大剖析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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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5月1日,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(下简称《条例》)正式实施。《条例》的出台对规范北京市物业管理行业发展、推动居住区规范有序、提高城市管理水平,尤其是助力超大城市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。

《条例》为构建具有首都特色的超大城市基层治理新格局提供了法律框架,为首都物业管理行业的良性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。作为物业服务企业,应当增强依法、依规、依标、依约的执业意识,做到知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。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学习《条例》以及随后将陆续发布的配套文件,将相关法规要求和企业自身情况逐一对标对表,梳理汇总物业服务过程中的各类明示或潜在的要求。

在物业管理区域及前期物业管理方面,要重点关注和梳理物业管理区域确定及公示问题,物业用房配置和补足问题,前期物业服务责任归属问题,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、期限、终止及事实延续问题,承接查验问题,移交资料不规范问题,临时管理规约内容不全面问题;

在业主及业主组织方面,要重点关注和梳理业主共有认定存在的争议,业主义务落实问题,业主组织成立、运作问题,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资格、禁止性行为、终止条件、罢免程序问题,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条件、组织形式和运作模式问题;

在物业服务方面,要重点关注和梳理物业服务收费及调价机制问题,监管机制问题,履约考评问题,管理模式问题,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不完整问题,合同备案问题,物业服务合同期限问题,项目负责人问题,物业交接问题,开发建设遗留问题,档案资料及信息技术问题,物业服务责任边界不清问题,物业服务企业拒不撤出问题,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示问题,物业招投标不规范问题,生活垃圾分类责任问题;

在物业使用与维护方面,重点关注和梳理物业使用人禁止性行为问题,装饰装修问题,车位出租出售问题,专项维修资金补足、续筹、管理、使用、分摊问题,专业运营单位维修、养护、改造责任落地问题,房屋安全防范和隐患排除问题;

在法律责任方面,要重点关注涉及处罚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服务合同未备案问题,项目负责人未按时报到问题,违反物业服务人规定问题,违反公示信息规定问题,未建立保存档案资料问题,挪用侵占公共收益问题,拒不办理新旧项目交接问题,违规提供车位问题,违反安全生产职责问题。